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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2022年“稳中求进”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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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一)政策内容: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鼓励招引建筑业企业、支持骨干企业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企业“走出去”发展、鼓励企业晋升资质、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增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等,对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首次获得特级资质的或者迁入我市的特级资质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本市企业外出承揽项目或者新获得“鲁班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优工程”“泰山杯”等奖项的工程总承包建筑业企业,给予5万元—100万元的补助。 (二)政策依据:省十二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日照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三)适用对象及实施范围:公司注册地在日照市内的建筑业企业。 (四)对应办理事项:1.受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2.专项资金项目审核;3.兑付2021年度激励政策。 (五)办理流程:企业对照条件自行申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受理企业申报,并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审核,形成初步奖励方案,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由财政部门兑现奖励资金。 (六)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单位),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日照市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正常纳税一年以上(特殊项目从其规定);(2)企业的信用良好,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偷税漏税等特定严重失信行为;(3)三年内无骗取、套取区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行为或未被取消申报资格;(4)符合《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中明确的申报条件。 二、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政策内容:全年计划开工改造老旧小区项目137个,惠及群众1.3万余户。 (二)政策依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 (三)适用对象及实施范围:符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条件的小区。《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指出,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 (四)办理流程: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申报,经区县(功能区)住建、发改、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上报至市住建、发改、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省级部门,省级部门发布改造计划后实施。 (五)申报条件:符合国办发〔2020〕23号文件对老旧小区规定的范围即可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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