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双随机一公开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5 17: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620日—23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成立检查组,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并及时整改消除。

(二)全面检查阶段(624日—73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

(三)市级督查阶段(74日—14日)。市住建局成立督查组,按照“扫马路”的方式,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施工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等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二)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防火间距、灭火设施等是否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施工现场用电、用气、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四)应急救援预案体系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物资是否配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是否建立,应急救援演练是否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企业和工程项目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规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备查)。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检查管理资料和工程实体,抓好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组要726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至市质安站。

联系人:刘琼晓,联系电话:8899376

 

附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表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620

附件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建立健全消防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2

制定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如电气焊操作规程等)和动火审批手续情况

3

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消防应急演练情况

4

重点消防区域设置消防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5

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情况

6

按要求配备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桶等工具情况

7

设置满足要求的消防通道情况

8

材料堆放保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划分工作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网、木材等材料存放区情况

9

临建房屋板材、芯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宿舍、食堂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情况

10

安全网阻燃检测,并经省有关部门备案登记情况

11

车库防水保护层及外墙保温材料符合防火要求情况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