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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支撑体系及临边防护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5 17: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支撑体系及临边防护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住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施工支撑体系及临边防护五不准》(以下简称《五不准》)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支撑体系及临边防护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检查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620日—23日)。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成立检查组,对《五不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落实到位。

    (二)全面检查阶段(624日—73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落实《五不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市级督查阶段(74日—14日)。市住建局成立督查组,按照“扫马路”的方式,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落实《五不准》情况进行抽查。

    三、检查重点

(一)施工现场各类承插盘口式钢管、扣件进场验收资料、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扣件生产许可证和抽样复试报告;钢管、扣件等实体质量。

(二)短套管使用可调顶托底用情况

(三)落地式卸料平台直接与建筑结构连接情况。

(四)双排脚手架的连墙件与架体内外立杆同时连接情况。

(五)脚手架拆除前,楼层临空一侧防护栏杆设置情况;脚手架拆除后,防护栏杆加挂密目式安全立网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要求的钢管、扣件,要坚决予以清除;对不按要求设置各类连墙件和临边防护的,要及时整改。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排查工作,对组织实施不到位,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组要726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至市质安站。

联系人:刘琼晓,联系电话:8899376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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